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3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05月20日 13:30
(2)网络投票:2019年05月19日-2019年0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19日15:00-2019年05月20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9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郭秀梅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6,932,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44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927,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43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4%。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田韶鹏先生、陈琪女士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为163,052万元、年末公司负债为96,212万元、年末净资产为66,84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5,698万元、营业利润829万元、利润总额9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166万元、非经营性损益19,862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03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0,000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郭秀梅女士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部分不超过50,000万元)。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7,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4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陈元婕、李芷君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