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9-02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30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虞文品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8)辽民初字41号裁定书,因案件需要,冻结了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乐集团”)持有公司的200,000,000股股票,冻结期限为36个月。
2018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控股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兴乐集团持有公司的2亿股股份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36个月。
2018年11月2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事项下发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初41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 解除原告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兴乐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的《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被告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聚品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欠款20.398亿元;
三、被告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产生的利息以及逾期违约金(利息的计算: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12月22日止,以11.598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进行计息;自2017年12月23日起至2018年12月22日止,以20.398亿元加上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12月22日欠付的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息;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全部欠款还清之日止,以20.398亿元加上2017年6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的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2%进行计息;逾期违约金:以每月欠息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四计算,直至还清之日止);
四、被告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曰内向原告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万元、因保全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费2,170,742元;
五、被告虞文品、张君许、浙江兴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兴乐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兴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兴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丽水兴乐电缆有限公司、兴乐电缆有限公司对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所负的上述二、三、四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兴乐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六、驳回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95,509.20元、保全费5,000元(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兴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虞文品、张君许、浙江兴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兴乐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兴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兴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丽水兴乐电缆有限公司、兴乐电缆有限公司对上述费用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27日,兴乐集团已确认对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初41号中的第四项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18)辽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四项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律师费50万元、因保全支付的保费2,170,742元的诉讼请求。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19年4月2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最高法民终183号),最高法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
二、进展情况
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83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兴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
理费28,165.94元、55,810.68元,由其各自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风险提示
(1)若兴乐集团不能及时偿还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述款项,可
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动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兴乐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