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启明创富投资有限公司(Qiming Fortun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创富”)持有公司股份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2)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创智”)持有公司股份2,64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3)启明亚洲投资有限公司(Qiming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亚洲”)持有公司股份1,768,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中持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号)。启明创富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5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启明创智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启明亚洲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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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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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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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5/20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号)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9,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8元,募集资金总额253,021,8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01,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020,16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5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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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3733900015285416)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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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陈德清先生、于立峰先生、张勇先生、彭永臻先生、倪俊骥先生、汪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翼飞先生、邵凯先生、王海云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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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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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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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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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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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并支付2018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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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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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吴娜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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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一并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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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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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4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许国栋、邵凯、张翼飞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富皓、吕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