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19-019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8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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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赵瑞杰先生、谢文友先生、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吴娜妮女士因工作出差未能出席;独立董事罗炘先生、闫华红女士、傅江女士、平云旺先生因工作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杨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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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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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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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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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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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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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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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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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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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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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共九项,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议案 1-4、6-7和议案9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5和8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陈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临2019-020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0)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5)。
根据相关回购注销的议案,本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258.90万股。回购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9,135.00万元减少为48,876.10万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5月21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8号楼曲美家居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 2019年7月5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7:00
3、联系电话:010-84482500
4、传真号码:010-84482500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