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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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226号新侨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龚方乐、阮琪、何向东、徐爱华、舒明、汪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杨勇、蒋洪、李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申建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敏伟、王跃军、吴林惠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核准2019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01 议案名称:负债主体与负债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 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 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 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 议案名称: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 议案名称: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办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 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0 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1议案名称:授权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龚方乐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议案7、议案8、议案9(即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9.11)、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 6、议案7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国俊、任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