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求,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东方绝缘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股份”)位于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6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被征收土地面积约80.79 亩,拟补偿总金额为 7,596.76 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土地、房屋征收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土地、房屋征收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9-018)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交易概述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8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占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的土地约80.79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以绵阳德恒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次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9年5月20日签署了《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8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企业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对东漆公司、东材股份的部分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实施征收,拟给予经济补偿费用合计约7,596.76万元(大写为人民币柒仟伍佰玖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乙方:绵阳东方绝缘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漆公司”)
四川东方绝缘材料有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股份”)
三、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漆公司和东材股份两家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东兴路的部分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东兴路6号生活区(单身宿舍):占用土地面积5.9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地上房屋建筑面积6,603.62m2。
2、东兴路6号生产区(苗圃俱乐部):占用土地面积约24.86亩(其中道路中心线内道路面积约4.61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3,614.58m2。
3、东兴路6号尚家湾土地:占用土地面积约50亩。
4、东兴路6号1幢1单元负1楼1号:房屋建筑面积71.37m2。
(二)、征收补偿费用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补偿给乙方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费用(以下简称“补偿费用”)共计 7,596.76万元(大写:柒仟伍佰玖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其中,东漆公司4,799.88万元(大写:肆仟柒佰玖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东材股份2,796.88万元(大写:贰仟柒佰玖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在乙方全部搬迁完毕并经双方确认移交后,甲方十五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50%给乙方;待该被征收范围内的全部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注销后十五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40%给乙方;剩余10%补偿费用在国土部门对该被征收土地测绘后进行最终结算再支付。上述补偿费用将由甲方国有平台公司绵阳惠东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支付给东漆公司、东材股份两家公司。
(四)、土地使用
为支持棚户区改造,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先行入场拆除和地勘,甲方取得的土地作为储备土地入库。棚改范围外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的土地通过区政府指定的绵阳惠东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或区住建局按现行国土相关政策取得土地。
(五)、移交及房屋拆除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租住户清理搬迁完毕,移交前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经双方现场确认后,将两证原件交于绵阳惠东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移交后的安生责任由绵阳惠东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2、乙方将房产、土地移交给甲方后由甲方自行组织拆除和场地整理。乙方无条件支持协助,费用由甲方负担。
3、甲方需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此宗地及其附着物等资产的正式文件或房地产移交签收单。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无法预计等特殊情况或原因,导致上述条款无法推进或执行的,本着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经双方商议,确属一方之责,有责一方向无责一方支付伍至拾万元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征收事项是根据绵阳市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实施的,交易定价依据合理有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本次征收范围为东漆公司和东材股份两家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东兴路的部分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均属于闲置资产。本次征收可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本次征收补偿完成后, 初步预计可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漆公司2019 年度税前利润约 4,3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2019 年度税前利润约2,400 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征收补偿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8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企业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