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4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嘉源”)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宁波嘉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0,000,000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0.81%,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5月17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止。
3.截至目前,宁波嘉源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334,9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38%,本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318,180,000股,占宁波嘉源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8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0%。
宁波嘉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909,203,8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09%,本次质押后合计质押的股份数为3,799,794,675股,占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19%。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主要用于宁波嘉源的融资周转。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宁波嘉源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宁波嘉源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宁波嘉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