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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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32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海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号)。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号)。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具体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6号)。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33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符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也在遵循市场定价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号)。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34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在经营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交易价格的确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本次会议就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1,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上海运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超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69号11层11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对医疗行业、医疗设施的投资,自有设备租赁。

2、关联方名称:旌德县中医院

法定代表人:黄惠泉

住所: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河东路191号

注册资本:1,700万人民币(开办资金)

成立日期:1980年1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旌德县中医院是集医疗、教学、康复、急诊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旌德县唯一一所二级甲等中医院,是旌德县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社会保险及旌德县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等定点医院,诊疗科目包括:外科、内科、针灸推拿科、骨伤科、妇产科、儿科、肛肠科、眼科、急诊科等15个临床科室和以电图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内窥镜科等5个医技科室。

(二)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托管经营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认定旌德县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拟由公司子公司上海运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旌德县中医院供应医疗设备,器械,耗材和其他用品,预计不超过500万元。

2. 因旌德县中医院托管于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旌德宏琳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持续的日常经营管理服务,故拟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2019年度经营管理服务费,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均属于持续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为了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而形成的,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充分利用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合理使用了资源配置,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所需。交易价格严格依据市场条件,秉承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35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36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东区凯庆路299号贵和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7日

至2019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2、4、5、6、7、8项议案,并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19-018号)。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3、5、6、9项议案,并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19-021号)。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0、11项议案,并于2019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19-032号)。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0项议案,并于2019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19-033号)。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69号1102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问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21-50720222

联系人:邵乐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