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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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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梁秉聪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焦玉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议农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见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41号)核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464,45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39,999,979.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332,464.4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5,667,514.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34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0,549.1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亿元(含利息),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为215,910.52元(账户合计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215,910.52元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支付结算费用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形成)。

(三)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及“LNG和CNG加气站项目”,并将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9,118.88万元(不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终止投资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0.74%。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上述未投入的募集资金69,118.88万元及利息8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其中,公司拟将上述两项目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亿元(含利息)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215,910.52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一并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

1、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

该项目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冀发改能源核字【2014】79号)核准,报批总投资130,613万元,包括线路工程、穿跨越工程、场站工程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期三年。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8,505万元,剩余部分由自筹解决。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869.0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入为16.39%。

目前已完成从宣化首站一南山分输站一左卫分输阀室一万全县分输站一万全分输阀室一新开口阀室一张北清管分输站施工长度约51.69公里,占整个项目总长度的13.82%;

2、LNG和CNG加气站项目

该项目属于天然气利用项目,目的是满足公司天然气业务覆盖区域的出租车、公交车、客运汽车和载货汽车的LNG或CNG清洁燃料需求。该项目拟在华南投管管理范围内的衡阳市、湘潭市,华北投管管理范围内的张家口市及宣化区,华东投管管理范围内的衡水市等地建设9个LNG或CNG加气站。该项目取得了相关 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总投资20,48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319万元,建设期一年,由各拟建加气站所在地的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实施。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3,836.0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入为79.89%。

(二)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

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涉及县区较多,场站、阀室永久性占地指标紧张且不易调整,使得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进展缓慢。

2、LNG和CNG加气站项目

LNG和CNG加气站项目目前大部分已经建设完毕,部分项目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土地权证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等问题没有解决,导致进展缓慢,部分验收手续没有办理完成。

由于上述影响募投项目投入的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公司上述募投项目推进困难,在短期内难以继续投入及为公司带来效益。同时,由于银行信贷政策收紧,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将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三、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一)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经公司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已到期没有归还;经公司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使用期限暂未到期。

公司已从“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及“LNG和CNG加气站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支取了7亿元(含881.12万元利息)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为215,910.5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账户合计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215,910.52元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支付结算费用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形成。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上述两项目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亿元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215,910.52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一并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由于银行信贷政策收紧,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将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改善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15:00-2019年6月13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9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狐疑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5月29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四、提案编码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9年6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