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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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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9-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审批情况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及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19年2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截止2019年5月28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448,79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7元/股,回购成交最低价为2.84元/股,回购成本价3.046元/股,累计使用资金总额50,099,755.56元。

3、本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16,448,79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6%。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决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年内用于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后续事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