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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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9-009、2019-011、2019-022的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担保事项,公司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3年,以银行或其他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新增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向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固安支行”)分别申请借款人民币14,250万元、15,000万元。京蓝沐禾与包头农商行、廊坊银行固安支行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包头农商行、廊坊银行固安支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京蓝沐禾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发生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京蓝沐禾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86亿元。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已批准的为京蓝沐禾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 称: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6558110612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3)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玉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乌力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其全资子公司京蓝沐禾增资人民币8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京蓝沐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目前该事宜仍在推进中。)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6日

营业期限:2010年07月06日至2040年07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灌溉、农村饮水、建筑用PVC、PE、PP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制造、销售;卷盘式、平移式、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等喷灌设备和滴灌带(管)、输配水软管、过滤器、施肥器等微滴灌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咨询;水利、电力、农业项目投资;农业机械、化肥、农膜、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农村灌溉用水井凿井作业;沙地治理;种树、种草;水泥桩制作、网围栏刺线制作、架设;林木种子经营,飞播造林;文体用品、日用品、电力设备、电线电缆、电器购销。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9年5月13日,京蓝沐禾与包头农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京蓝沐禾向包头农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4,250万元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2019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提款方式为不定日分次划付。

同日,公司与包头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2019年5月22日,京蓝沐禾(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廊坊银行固安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以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方式向该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期限1年,即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

同日,公司与廊坊银行固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为京蓝沐禾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债权为:债权人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本次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本金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为债务履行期届满日。(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同时,公司以下属公司赤峰沐原节水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为京蓝沐禾向廊坊银行固安支行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沐禾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京蓝沐禾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亦不属于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41,236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364,168.0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8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6,435.4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809.28 万元(本数据为原告起诉状中要求赔偿的金额,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