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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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经理周凡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200万股,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总经理周凡卜。

2、计划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周凡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实际控制的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458,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3、周凡卜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周凡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 200万股,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此增持计划不以个人获利为目的,旨在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2、拟增持股份数量及方式: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200万股。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4、本次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承诺事项:周凡卜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后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