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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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前期信息披露的补充更正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15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前期信息披露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信息披露文件部分内容有误,现补充及更正如下:

一、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中,因公司相关人员工作失误导致部分内容未填报,现在上述“ 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小节后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2).金融服务

关联方存款

本公司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如下:

关联方利息收入

关联方借款

关联方利息支出

后续各小节序号顺延。

补充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十二、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中,部分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十二、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4,793.27万元,本报告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为144.0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笔短期借款,金额为4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利息支出1,917.44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更正后:

“十二、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03,292.10万元,本报告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为888.9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笔短期借款,金额为4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利息支出1,917.44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2、关于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中,部分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关于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了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双方据此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

2018年度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4,793.27万元,本报告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为144.0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笔短期借款,金额为4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利息支出1,917.44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更正后:

“2、关于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了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双方据此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

2018年度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03,292.10万元,本报告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为888.9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笔短期借款,金额为4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利息支出1,917.44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除上述补充及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公司将加强日常工作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