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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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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郑昆贤、梁芬玉、李聪志、徐铭钟、官有星、张旭已离职,根据《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郑昆贤、梁芬玉、李聪志、徐铭钟、官有星、张旭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8,000股以15.13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总股本由163,614,000股增加至245,421,000股,注册资本由163,614,000元增加至245,421,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5,421,000股减少至245,401,2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5,421,000元减少至人民币245,401,2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