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6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6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叶又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6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5号文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1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17,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132,500.00元。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7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54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已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注:2016年1月3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3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21日,公司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3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4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包括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7年3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8年5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亿元(包括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设计研发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5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或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截止2019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人民币40,505.1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132.59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合计总额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设计研发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说明与承诺

1、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则将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