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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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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销品茂”)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内容:武汉销品茂向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结集团”)返还位于武汉销品茂西南角面积为7,662.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武国用(2010)第308号”)

近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销品茂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0106民初12956号)。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武汉销品茂送交的团结集团起诉武汉销品茂关于返还位于武汉销品茂西南角面积为7,662.2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传票(详见2018年10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临2018-020)。2019年11月21日由法院一审开庭审理。2019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法院开庭传票,通知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于2019年5月8日再次开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19年5月30日, 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0106民初12956号),判决内容为:武汉销品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协助团结集团将坐落于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8号武汉销品茂西南角面积为7,662.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武国用(2010)第308号”)变更登记至团结集团名下;本案诉讼费由团结集团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西南角地块未进入武汉销品茂的帐目,武汉销品茂从未对该地块及地块上住户行使、承担过任何权责,不会影响武汉销品茂独立经营能力和资产的完整性。并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上述遗留问题,有利于武汉销品茂资产明晰,有利于该地块实施城中村改造,将对武汉销品茂的外围环境有明显改善作用。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18鄂0106民初12956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