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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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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远海特 股票代码:600428 编 号:2019-026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12月7日做出首次公开披露;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2019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公布日前六个月,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卖出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经核查,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全体核查对象利用公司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19-02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威副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丁农董事长、张炜董事、陈冬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郝文义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已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框架性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聘请中远海特2019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选举中远海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框架性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11“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子星、李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