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9-4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最终收益与预计收益出现差异的可能。
3. 预计对我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但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与俄罗斯马格尼托戈尔斯克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MK”)于2018年12月20日签署了新建年产250万吨焦化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6.87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工期为50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8-87)。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当事人
名称:马格尼托戈尔斯克钢铁股份有限公司(Public Joint Stock Company Magnitogorsk Iron and Steel Works)
法定代表人:Victor F. Rashnikov
注册资本:111.7433亿卢布
主营业务:冶金产品生产、焦炭生产、化学产品生产、矿物开采等
注册地:俄罗斯联邦车里雅宾斯克州马格尼托戈尔斯克市基洛夫大街93号(93, ul. Kirova, Magnitogorsk, Chelyabinsk Region, Russian Federation.)
俄罗斯马格尼托戈尔斯克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俄罗斯最大钢铁联合企业之一,始建于1929年,拥有从采矿到金属加工的完整生产线。
MMK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内中钢设备承建了MMK烧结和脱硫项目,2016-2018年分别确认收入15,372.04万元、30,504.47万元、15,814.66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63%、3.88%、1.89%。
MMK企业信用等级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自2014年以来我公司已经连续承揽该企业多个项目的设计和建设,项目合同均正常履行,公司承建的MMK550万吨烧结项目第一台烧结机已于日前顺利投产。结合业主经营、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我公司认为业主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MMK签署了新建年产250万吨焦化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和补充约定,具体如下:
1.合同价格:合同价格由46.87亿元人民币变更为49.62亿元人民币。
2.工程内容:除新建年产250万吨焦炭的顶装式炼焦炉组,配套建设备煤、干熄焦装置、干熄焦余热发电,原化学产品回收车间改造、原焦炉污水处理生化装置改造外,新增混合煤气加热的设计、供货和建安。
3.建设工期:预计2022年投产。
4.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业主支付预付款,其余款项根据项目进度在设计和建设期内分批次支付。
5.合同的生效: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如业主未按约定的进度付款,则应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俄罗斯中央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如出现工期延迟、交货延迟等,中钢设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适用俄罗斯法。
目前公司承建的MMK年产250万吨焦化项目合同已进入全面执行阶段,已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4.39亿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为EPC模式,业主已按照约定支付了项目预付款,其余款项业主按照合同实际实施进度分批支付。2019年度公司将按照项目实际完工进度进行收入确认。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签署及实施,预计对我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但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等做出明确约定,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最终收益与预计收益出现差异的可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9-4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56,662,94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
3.派息到账日:2019年6月12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56,662,94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6,662,9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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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686202
传真:010-6268620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