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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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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9-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4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政策性作用,配合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经济活动中的风险控制,扩大信用保险业务的合作范围和深度,公司与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尽责和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301、3401(西座)

经营范围:配合国家和区域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深圳企业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支持深圳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信用管理、融资便利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服务。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在已有产品及服务的基础上,研发、创制相适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保单产品,为双方共同认可的客户和项目提供定制化的、高效的信用保险解决方案。在国家政策范围内,乙方优先考虑支持甲方的销售业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及服务出口项下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合作;

2、境外投资项下的海外投资保险;

3、国内贸易项下的国内信用保险合作;

4、应收账款融资合作,与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外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5、相关国别风险分析、行业研究、企业评级、企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培训;

6、双方希望合作的其他领域。

(二)合作方式

双方各自指定并授权相关部门(或机构)在本协议项下负责对口协调双方合作事宜;对口协调部门定期沟通,积极配合;建立高层领导半年会晤制度;建立年度合作项目清单制度。

(三)承诺事项

1、甲方承诺事项: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规避信用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积极要求和引导各下属经营主体将符合要求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及投资向乙方投保各类信用保险;在项目前期要与乙方密切沟通,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便于乙方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根据乙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信用保险业务操作。

2、乙方承诺事项:

统筹安排资源,尽量满足甲方提出的各类信用保险业务需求,不断提高服务速度和质量,并在保险办理流程和费率方面给予便利和适当优惠。

(1)向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行业分析、企业资信调查、企业评级、应收账款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咨询等服务,每年免费为甲方提供三套国家风险报告和10套国家风险地图。

(2)认真研究甲方的特殊业务要求,必要时对现有产品和服务做出相应调整,或研究设计新产品以满足甲方需求,并在产品和服务价格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3)定期向甲方通报其投保情况,协助甲方跟踪已投保的贸易及投资的风险变动,及时提供风险管理建议。

(4)协助甲方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免费为甲方提供全流程的信用风险控制服务,并持续跟进,协助甲方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5)协助甲方梳理保单结构和业务单证,为相关业务及财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每年为甲方提供一次保单体检、一次模拟理赔以及两次行业风险交流培训活动。

(四)保密机制

双方对相互知晓或了解的有关项目情况、经营状况、客户信息、国别政策、保险费率等商业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披露、允许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上述商业资料和数据。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五年内仍然有效。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到期自动终止此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的共识,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和资源,建立起全面、长久及高质量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战略合作共赢。通过与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开展深入合作,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将为公司提供一揽子信用保险服务支持,依托于政策性保险机构的优势,对公司全球化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将有效降低公司海外销售面临的客户信用、行业、国家等风险,加强和提升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发展要求。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司与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战略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战略合作事项属于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签订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有关合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