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19年6月6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由李义岭董事长主持,九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签订聘用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际华(邢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邢台投资”)持有的邢台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邢台诚达”)88%股权和本公司对邢台诚达的债权28,229.8554万元(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转让挂牌底价为35,200万元,其中88%股权账面价值1,337.82万元,转底价为6,970.1446万元,债权账面价值28,229.8554万元,的转让底价为28,229.8554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纳入股权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款,“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按转让底价计价,本次交易预计收益5,632万元,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6,796.89万元(绝对值)的5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款,“交易仅达到第9.3条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第9.3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公司2018年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为0.02),经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并按照《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程序,此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际华3503公司、长春际华3504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际华三五〇三服装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际华3503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4,900万元,转增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0,1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长春际华三五零四职业装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际华3504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转增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际华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营业范围》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际华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并根据业务计划相应调整经营范围。

授权经理层及际华海外公司办理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岳阳置业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协议,由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岳阳际华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岳阳市汴河园路旁的五宗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56,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岳阳置业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6月3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1日,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筹备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6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针对本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有关章节进行相应修订。

二、修订内容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上述修订后,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签订聘用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0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

和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际华(邢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投资”)持有的邢台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诚达”)88%股权和本公司对邢台诚达的债权28,229.8554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

2、本次转让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时无法确定交易对象,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标的资产转让信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披露。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经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并经履行相关程序,此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披露交易进展。

一、交易概述

为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聚焦实业、突出主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优化重点项目企业股权结构,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邢台投资持有的邢台诚达88%股权和本公司对邢台诚达的债权28,229.8554万元(即本公司及邢台投资对邢台诚达债权合计总额32,079.38万元的88%),引入合作伙伴加快现有土地项目的开发和建设。标的资产转让挂牌底价为35,200万元,其中88%股权账面价值1,337.82万元,转让底价为6,970.1446万元,债权账面价值28,229.8554万元,转让底价为28,229.8554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纳入股权价格。

公司已于2019年5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标的资产转让信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披露,标的资产转让信息已经于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以不低于35,200万元价格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挂牌程序按产权交易所及国资转让相关规定办理,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款,“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按转让底价计价,本次交易预计收益5,632万元,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6,796.89万元(绝对值)的5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款,“交易仅达到第9.3条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第9.3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公司2018年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为0.02),经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并按照《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程序,此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转让完成后,邢台投资仍持有邢台诚达12%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的交易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暂时不能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受让方确定后,公司将披露交易受让方的具体信息。

三、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邢台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05日

法定代表人:汪四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建业路3666号际华(邢台)产业园13#厂房1层108房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1MA08D0945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邢台投资持有邢台诚达100%股权

股权权属状况: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邢台诚达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384号】。

3、主营业务

邢台诚达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主要资产为邢台财富中心项目土地,该地块位于邢台市高开区中兴大街北侧,共三个地块,总占地194.1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处于开发阶段,其中:

住宅用地两块,合计占地122亩,规划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

商业用地一块,占地面积72亩,规划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

四、转让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挂牌底价为35,200万元,其中88%股权转让底价为6,970.1446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28,229.8554万元。标的资产转让底价参考审计评估结果定价。

根据中审亚太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8]010915号),截至2018年8月31日,邢台诚达账面净资产为1,520.25万元,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邢台投资应收邢台诚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账面金额为32,079.38万元(其中本公司应收29,621.54万元,邢台投资应收2,457.84万元)。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9]11006号),以2018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邢台诚达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5,125.06万元,比账面净资产增值3,604.81万元,增值率237.1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邢台投资应收邢台诚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账面金额为32,079.38万元,评估值为32,079.38万元。

以2018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按资产基础法确定的邢台诚达100%股东权益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33,602.78万元,评估值37,207.59万元,评估增值3,604.81万元,增值率10.73%。

负债账面价值32,082.53万元,评估值32,082.53万元,评估减值0.00万元,减值率0。

净资产账面价值1,520.25万元,评估值5,125.0万元,评估增值3,604.81万元,增值率237.12%。详见下表。

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参考审计评估结果,邢台诚达88%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4,510.05万元,邢台诚达88%股权的转让底价为6,970.1446万元,较评估值溢价54.55%;公司对邢台诚达债权28,229.8554万元的转让价格为28,229.8554万元。债权转让完成后,邢台诚达所欠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邢台投资的剩余借款,由邢台诚达按借款协议约定予以偿还。

五、其他交易安排

本次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公告中将公告的其他核心交易条款如下:

1、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

竞买人需要预先向产权交易所缴纳挂牌底价30%的保证金,即在竞买前缴纳10,560万元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如果竞买人未按相关约定参与竞买,则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2、支付安排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邢台诚达控股权,是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聚焦实业、突出主业的重要安排,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优化重点项目企业股权结构,公司决定引入合作伙伴加快现有土地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如果本次转让完成,公司将仅通过全资子公司邢台投资持有邢台诚达12%股权,邢台诚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邢台诚达提供担保、委托邢台诚达理财的情况,公司本次转让部分对邢台诚达的债权后,邢台诚达所欠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剩余款项将由邢台诚达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予以偿还。

由于本次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持续披露交易的后续进展。如果本次交易完成,按照挂牌底价作为成交价格测算,该交易预计产生转让收益约为5,632万元,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置业公司部分土地

使用权由政府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下属子公司岳阳际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置业”)的五宗开发用地交由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土地收储价格为人民币156,100万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因该项资产转让预计产生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规定,该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双方需在履行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目前协议尚未签署,该交易存在不能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持续披露交易进展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聚焦实业、突出主业的要求,同时根据岳阳市政府为打造岳阳楼历史文化片区提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统一调整规划安排,公司拟将下属子公司岳阳际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置业”)的五宗开发用地交由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土地收储价格为人民币156,100万元。因该项资产转让预计产生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规定,该项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岳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直属单位。

三、岳阳置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岳阳际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容三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3205687111

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配套工程施工,投资管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咨询)、资产管理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由政府收储的标的资产为岳阳置业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的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的五宗土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为293,784平方米,宗地情况如下表:

五、交易方式

因岳阳市打造岳阳楼历史文化片区,需要统一实施城市规划,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法有偿收回岳阳置业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为现金补偿。

2、交易价格

上述五宗土地收储补偿费共计人民币156,100万元。

3、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参考资产评估结果定价。经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9〕11123号资产评估报告,选取市场法为评估方法,以2019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五宗土地评估值为155,959.71万元;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收储补偿款总金额为156,100万元。

4、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岳阳土储按如下方式在90日内分三期支付收储补偿款:

第一期:协议生效后30日内,岳阳土储向岳阳置业支付土地收储补偿费的50%,即:78,050万元。

第二期:协议生效后60日内,岳阳土储再向岳阳置业支付土地收储补偿费的30%,即:46,830万元。

第三期:协议生效后90日内,岳阳置业交付全部五宗土地(医院及便衣大队部分除外),岳阳土储支付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剩余20%,即:31,220万元。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岳阳置业所属五宗土地使用权,符合岳阳市政府打造岳阳楼历史文化片区的统一规划,符合公司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聚焦实业、突出主业的安排,满足公司优化资产配置、控制投资风险的要求。该交易为规划调整引发的土地有偿收回,是岳阳市政府对岳阳楼片区的整体部署和安排,交易风险可控性强。按照上述收储补偿款作为成交价格测算,该交易预计产生的税前利润为23,703.88万元,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双方需在履行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目前协议尚未签署,该交易存在不能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持续披露交易进展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九、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2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9日

至2019年6月30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15:00至2019年6月30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已刊登在2019年4月26日、6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5、2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3706008

传 真:010-63706008

联系人:程岩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说明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说明

际华集团股份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15:00至2019年6月3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3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际华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6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传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李传伟、闫兴民、李准锡、刘海权、马建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