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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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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吴志坚未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同时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吴志坚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毛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吴志坚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毛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审查,毛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符合公司任职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2)。

三、备查文件

2019年6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吴志坚未亲自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临时会议,同时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6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毛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毛明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吴志坚已经提出辞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推荐毛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毛明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将《关于补选毛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当选的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毛明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毛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下,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议案时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附:毛明简历

毛明,男,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武汉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武汉市劳模、优秀企业家。1983~1998年在武汉硫酸厂(现武汉青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长、总工办主任和生产部经理等职。2000年至今任武汉方圆钛白粉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1997年至今,历任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起,任武汉青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钛白分中心理事会副理事长,全国钛白行业专家组成员,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专家,中国钛白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中国钛白粉行业协会理事。

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吴志坚未亲自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临时会议,同时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15:00 至2019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审议《关于补选毛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9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按相关规定应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时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注: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休息)。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冬

电话:0429-2709027

传真:0429-2709818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019年6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3: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