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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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版)

(2)报告期末,公司各项有息负债的明细如下:

公司房地产抵押情况如下:

公司存货抵押情况如下:

1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确认预计负债9.03亿元,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3月收到裁决书,裁决公司向深圳中睿泰信叁号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泰信)连带支付差额补足款人民币8.91亿元及相应违约金等合计9.03亿元。但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公司预计相关裁定产生约6亿多元的营业外支出。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向中睿泰信出售的存量债权情况,包括债权金额、到期时间、债务人及与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回款明细,公司采取的债权追偿措施;(2)确认的预计负债与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金额不符的原因,全额确认预计负债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债权不实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向中睿泰信出售的存量债权情况如下,下述债权属于网络金融平台的投资者,不属于公司,公司提供的是担保责任,债务人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债务人目前并未回款,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已向下述债务人索取了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追偿:

(2)全额确定9.03亿元的预计负债后,公司同时计提了2.25亿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对净利润的影响为6.77亿元。因公司承担的连带补足责任,故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14.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720万元,其中前5名预付对象合计金额6,032万元,预付时间主要为2017年,未结算原因为合同未结算。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前5名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2)预付款项前5名的具体交易内容,合同未结算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3)工商信息显示,预付款项前5名中部分公司已注销,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回复:

(1)预付款项前 5 名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2)深圳市万丽宝珠宝有限公司、揭阳市蓝城区磐东凯勋玉器商行和腾冲恒辉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款用于购买翡翠原石或成品,其中深圳市万丽宝珠宝有限公司已经在一季度入库,腾冲恒辉宝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二季度入库,揭阳市蓝城区磐东凯勋玉器商行的合同责任转至夏荣锋名下,公司计划与夏荣锋合买一块原石,目前尚未完成。云南金钰网络信息传媒有限公司的预付款用于营销推广,上海汇势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预付款是咨询顾问费,公司尚未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结算且未收到发票。上述未结算的预付款是费用性质,待公司与客户结算后即转入费用,不存在回收的问题,也不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3)揭阳市蓝城区磐东凯勋玉器商行已经注销,合同责任转至夏荣锋名下,公司已于夏荣锋签订相关协议。

15.年报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认定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年报披露不适用关于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请公司:(1)核实上述披露是否有误,并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进行说明;(2)内部控制缺陷包括的具体内容是否完整,前期财务数据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 公司年报披露有误,已更正如下:

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内容完整,不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6.年报披露,公司不适用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请公司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第六十七条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披露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回复:

一、公司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如下:

1、公司及债券信用等级下调

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相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鉴于公司未能按期支付“17金钰债”利息的基本情况,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金钰债”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由“CC”下调至“C”(详见临时公告2019-043)。

2、发生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出现多笔债务逾期未能偿还的情形。截至2019年4月18日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为406,061.8万元(详见临时公告2019-047)。

3、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具体情况(详见临时公告2019-002、2019-003、2019-037、2019-049、2019-059、2019-061)。

二、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出现多笔债务逾期,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公司或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上述情况将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17.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东方金钰大厦期初余额3,026万元,期末余额3,02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在建工程计划总投资金额、后续投入计划、预计完工时间;(2)报告期内上述在建工程是否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以及长期未转固定资产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上述在建工程计划总投资金额为5亿元,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该项目已暂停工,后续投入计划暂停,没有预计完工时间;

(2)由于上述在建工程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故未转固定资产。根据深圳市相近地段的地价及房价变动趋势,上述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8.年报披露,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其他项目2.0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其他项目的具体内容、计提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项目更正为“贷款减值损失”, 鉴于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钰小贷”)发放的贷款出现逾期,公司对贷款人还款能力进行了调查,外部专家组针对贷款客户抵押的原石逐一进行了评估,根据每个客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金额与该客户的贷款余额进行比较,合计出现了1.69亿元的贷款减值损失,占贷款余额比例为19%,根据对抵押品可回收金额的评估,公司将发放的贷款划分为次级类,按照25%计提减值损失。

19.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为3,156万元,同比减少7.97%,销售费用为7.25亿元,同比增加6.79%。上述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请公司自查核实并就年度报告中的同类错误予以更正。

回复:

经自查及向年审会计师核实,年报中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数据披露有误,年度报告中的同类错误已更正,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修订版2)及临时公告2019-08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8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19-086),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告中有关数据表述有误,现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一、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持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天风证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更正后: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权50号”)持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权50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之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更正前:

2019/7/2-2019/12/28

更正后:

2019/7/2-2019/9/30

除以上内容外,公司《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与沟通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