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吴丽芬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452,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公司高管周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6,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吴丽芬女士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周建明先生于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2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两位高管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高管吴丽芬女士和周建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以上两位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丽芬女士和周建明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吴丽芬女士和周建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两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