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9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6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9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6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2019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晟新能源”)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向莱华商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商置”)和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鑫贸易”)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
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贷款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永晟新能源基本资料
名 称: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5421X
法定代表人:张文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9963.86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13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2、莱华商置基本情况
名 称:莱华商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28966M
法定代表人:陶伟平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北宝隆大楼5栋5楼502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租赁;计算机软硬件、节能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工程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3、兴鑫贸易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332204P
法定代表人:艾开祥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恩平街华侨城创意园南区F1栋101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文化艺术交流;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礼品的购销;装潢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市场营销策划、投资项目策划、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文艺创作与表演;翻译、打印及复印。
4、华夏银行基本情况
名 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1XW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2268.6653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公司及永晟新能源与莱华商置、兴鑫贸易和华夏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莱华商置有限公司、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
借款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1年
担保方式:公司拟以永晟新能源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担保、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且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永晟新能源拟以其部分全资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具体融资方案以永晟新能源与莱华商置、兴鑫贸易及华夏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永晟新能源此次通过委托贷款融资,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永晟新能源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贷款融资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晟新能源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永晟新能源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晟新能源”)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拟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向莱华商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商置”)和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鑫贸易”)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永晟新能源拟以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盛”)、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坤仁合”)、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揭阳”)、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君晟”)、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兆晟”)和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永聚”)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以永晟新能源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担保、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且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 称: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5421X
法定代表人:张文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9963.86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13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公司持有永晟新能源100%的股权。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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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永晟新能源拟通过华夏银行向莱华商置和兴鑫贸易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贷款担保。永晟新能源拟以其全资子公司佛山中盛、圣坤仁合、宁夏揭阳、攀枝花君晟、金华兆晟和义乌永聚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以永晟新能源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担保、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且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永晟新能源的经营发展需求,永晟新能源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为永晟新能源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永晟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5,985.76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61%,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9年6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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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057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投票简称:兆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发现公司存在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及1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强制划扣的情况,经过初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被划扣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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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强制划扣银行账户情况
单位:元
■
3、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被划扣的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与高雅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南山法院”)要求公司暂停向彩虹集团、陈永弟支付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中待分配的现金红利30,540,554元,并于2019年5月10日要求公司将上述现金红利付至其账户。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将上述现金红利支付给彩虹集团、陈永弟。2019年5月17日,南山法院通知公司三日内向彩虹集团、陈永弟追回30,540,554元并将该款项付至南山法院账户,逾期将对公司强制执行。2019年5月24日,南山法院冻结公司1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86,543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被划扣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共有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被冻结账户中有1个账户资金被强制划扣),冻结及划扣资金合计238,213.3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2%。目前公司其余银行账户均可正常结算,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或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2019年6月3日,公司向南山法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19)粤0305执36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银行账号:8110301013400019414,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海湾支行)的冻结措施,并终止(2019)粤0305执3695号案件中对公司的强制执行;2019年6月13日,公司向南山法院递交《关于请求解除对申请人基本账户查封冻结措施的申请书》,请求南山法院立即解除对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措施。同时,公司将积极与彩虹集团、陈永弟和南山法院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并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