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7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按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9,053,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9,053,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1日, 红利发放日为: 2019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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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
3、联 系 人:范佳健
4、电 话:0512-63573480
5、传 真:0512-6355227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78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5:00至2019年6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19年6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议案1至议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以上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6 锁定期安排
2.07 募集资金投向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1至议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2、议案11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2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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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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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