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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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5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19-02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47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0000元(含税),2018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

3、除权除息日:2019年6月24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9年5月17日,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47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2018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栋13楼

咨询联系人:黄蓉芳

咨询电话:0755-25865968咨询传真:0755-2586553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