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编号:2019-02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
2019年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233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9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33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会同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和审慎核查,并逐一进行了回复。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9年5月29日,公司同有关中介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可转换债券的更新2018年年报申请材料,并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更新。
二、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及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自发布至今,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不断变化,经与各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交流,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并审慎决策,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待完成方案调整并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后择机重新申报。
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决定撤回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三、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决定。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撤回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撤回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