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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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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创成长ETF联接、华夏创蓝筹ETF联接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19-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夏创成长ETF联接”)、华夏创业板低波蓝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夏创蓝筹ETF联接”)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创成长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474,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475)、华夏创蓝筹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47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473)自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4日起在浦发银行、蚂蚁基金办理华夏创成长ETF联接、华夏创蓝筹ETF联接的认购业务,可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恒泰证券办理华夏创成长ETF联接、华夏创蓝筹ETF联接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8;

浦发银行网站:www.spdb.com.cn;

(二)蚂蚁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188;

蚂蚁基金网站:www.antfortune.com;

(三)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恒泰证券网站:www.cnht.com.cn;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