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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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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9-05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小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

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小根先生计划自2018年11月3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股,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019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周小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其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完成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周小根先生拟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包含2019年新解除限售的885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小根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董监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

4、周小根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