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2019-2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19A层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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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林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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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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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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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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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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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本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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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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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8、议案名称:关于与国美电器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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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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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司体系内全资公司之间的互保金额预计不超过11.6亿总额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可调剂使用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的情况,具体决定、审批相应担保的相关事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书面文本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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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3.21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决策公司的银行融资、抵押、担保的额度、期限等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沙翔等人签订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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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沙翔先生、于正刚先生、嘉兴久禄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1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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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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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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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出售菏泽自有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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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3,600.00万元的价格将坐落于菏泽市夹斜路以西双河路以北海联商业城二期2号楼-1001室、01001室、02001室的自有房产出售给关联方北京鹏泽置业有限公司。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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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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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议案9、议案12。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1、议案15;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8、议案15回避表决;沙翔先生、于正刚先生、嘉兴久禄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婷婷、范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