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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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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债券代码:122339债券简称:13香江债

债券代码:143494债券简称:18香江01

债券代码:143841 债券简称:18香江02

债券代码:155327 债券简称:19香江0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及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13香江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评级展望:稳定

上次评级结果:AA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时间:2018年6月8日

跟踪评级时间:2019年6月14日

2、18香江01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 评级展望:稳定

上次评级结果:AA 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时间:2018年6月8日

跟踪评级时间:2019年6月14日

3、18香江02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 评级展望:稳定

上次评级结果:AA 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时间:2018年9月10日

跟踪评级时间:2019年6月14日

4、19香江01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 评级展望:稳定

上次评级结果:AA 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结果:AA

上次评级时间:2019年5月21日

跟踪评级时间:2019年6月1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对本公司发行的2013年公司债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及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3香江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8香江01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8香江02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9香江01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

联合信用于2019年6月14日出具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公司发行的“13香江债”、“18香江01”、“18香江02”和“19香江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本次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9-03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香江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18-093号公告),根据该增持计划,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竞价和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33,993,274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67,986,548股)。(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399,327,424股。)本次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未设定价格区间,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19,251,82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9.984%;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3,261,47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0.98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01,0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183%;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48,4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7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总共持有公司股份1,819,362,7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3.521%。

● 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4,74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0%,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063万元,增持均价为2.24元/股。

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60,441,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8%,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3,720万元,增持均价为2.27元/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发布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共增持公司股份65,186,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18%,超过了增持计划区间的下限。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期限过半。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4,438,52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1.902%;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3,261,47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0.98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01,0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183%;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48,4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7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总共持有公司股份1,884,549,4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5.439%。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19,251,82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9.984%;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3,261,47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0.98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01,0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183%;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48,4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7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总共持有公司股份1,819,362,7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3.52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基于看好香江控股的战略部署、发展前景以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判断,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33,993,274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67,986,548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起未来12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为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4,74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0%,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063万元,增持均价为2.24元/股。

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60,441,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8%,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3,720万元,增持均价为2.27元/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发布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共增持公司股份65,186,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18%,超过了增持计划区间的下限。

截止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期限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4,438,52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1.902%;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3,261,47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0.982%;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01,0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183%;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48,4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7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总共持有公司股份1,884,549,4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5.439%。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