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
根据《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19,C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20)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该工作日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如有),具体以公告为准。
为了保障本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2019年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如有)等交易类业务,并自下列日期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开放申购(含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之日起(2019 年 6
月 25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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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等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可通过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或客服热线400-920-1000咨询有关详情。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6 月19 日
关于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
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 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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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该工作日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各基金销售机构。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对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的限额为10000元,对超过10000元部分的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法,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时缴纳申购费,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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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每笔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2)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全部赎回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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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个月=90 日,6 个月=180 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不含)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不含)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睿远基金APP等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通过直销机构进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无级差;通过代销机构进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以各代销机构为准,最低金额为10元。投资者单笔参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高金额为10000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过10000元部分的申请。
4、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不应低于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7、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起查询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情况。
9、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42楼
电话:021-38173288
传真:021-38173289
联系人:廉迪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20-1000
公司网址:www.foresightfund.com
(2)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睿远基金APP、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本公司直销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睿远基金APP、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本公司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业务。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6 月25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本着“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接受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00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未超过10000元(含)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若有)申请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00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0元(含)的部分给予确认,其余(若有)不予确认。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海证券报》上的《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oresightfund.com )进行查询。
(7)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8)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920-1000(免长途话费)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睿远成长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平安证券自2019年6月25日起(含)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19),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办理开户及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19)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咨询方式: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1-381732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20-1000
公司网址:www.foresightfund.com
重要提示:
1、 上述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