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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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9-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2019-052

债券代码:122234.SH 债券简称: 12招商03

债券代码:122374.SH 债券简称: 14招商债

债券代码:143327.SH 债券简称: 17招商G1

债券代码:143342.SH 债券简称: 17招商G2

债券代码:143369.SH 债券简称: 17招商G3

债券代码:143460.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1

债券代码:143626.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2

债券代码:143627.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3

债券代码:143712.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5

债券代码:143392.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6

债券代码:143762.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8

债券代码:155208.SH 债券简称: 19招商G1

债券代码:150750.SH 债券简称: 18招商F9

债券代码:150930.SH 债券简称: 18招F10

债券代码:151113.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1

债券代码:151114.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2

债券代码:151412.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3

债券代码:151413.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4

债券代码:151495.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5

债券代码:151496.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6

债券代码:151600.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8

债券代码:145899.SH 债券简称: 17招商C1

债券代码:150078.SH 债券简称: 18招商C1

债券代码:150097.SH 债券简称: 18招商C2

债券代码:145340.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1

债券代码:145371.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2

债券代码:145545.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3

债券代码:145579.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4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0304民特227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就诉讼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2月,公司与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签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法律协议》(以下简称“法律协议”),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长城影视(股票代码:002071)2,650万股质押给公司进行融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年。

待购回期间,因本案所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长城集团先后将3,145,982股长城影视(股票代码:002071)、830万股长城动漫(股票代码:000835)补充质押,并偿还了融资额310万元,但因长城集团并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质押将履约保障比例提高至预警线及以上,构成违约。2018年12月,公司与长城集团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解除前述违约状态,长城集团应于2018年12月20日前支付已发生的违约金,否则视为再次违约。截至目前,长城集团未支付上述违约金,构成再次违约。

因本案质押股票已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拍卖/变卖质押股票,并就所得价款在本金人民币7,690万元,相应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和实现债权费用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2019年6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0304民特2272号)。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案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好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