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4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工作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马庆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即自2019年6月18日至2020年4月13日,常万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提名常万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李飙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人数变为8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常万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简历
常万昌 男,汉族,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0年至1992年任七台河矿务局新建煤矿会计师,1992年至2003年任七台河市洗煤厂财务科科长,2003年至2005年4月任宝泰隆集团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8年3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