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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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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7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惠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67%;公司副总经理林姗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9%;公司副总经理徐海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9%;上述减持主体股份来源均来自股权激励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惠琴女士、林姗姗女士、徐海良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其中周惠琴女士减持数量不超过16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65%;林姗姗女士减持数量不超过2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47%;徐海良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2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47%;减持价格为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2,504,600股计算。

注2:其他方式取得指股权激励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股份限售、股份锁定,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上述减持主体徐海良于2017年6月20日就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通过宁波君之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上述减持主体徐海良于2018年9月18日就宁波君之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的《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中其本人所持君禾股份股票减持所得的权益承诺如下:

自君禾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的任何时点,若宁波君之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君禾股份的股权予以减持所得的款项,本人作为宁波君之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放弃按照本人出资额应享有的份额;本人通过君之众投资间接持有的君禾股份的股权200,000股在满足解禁条件后,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予以减持的,此部分收入由本人及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分配。如由于本承诺与宁波君之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合伙人导致纠纷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