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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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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退市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9-03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 因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自查并询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已交易19个交易日,剩余11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19日和6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发布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除此以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因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自查并询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退市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9-03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者“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无锡光大”)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光大无锡分行[2019]债转通知001号),根据安排,无锡光大将相关债权依法转让给华君集团(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营口”)。债权转让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1、被转让债权的债务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转让债权的性质: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3、被转让债权具体数额:无锡光大对债务人海润光伏享有相应的债权权益。截至2019年5月20日,公司尚结欠无锡光大人民币94,202,589.01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0,306,057.51元,利息为人民币23,896,531.50元。

4、后续事项:无锡光大现已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华君营口,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债权及其他权利、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也一并转让,现华君营口已向无锡光大支付了全部债权转让款。债权转让后,华君营口成为公司上述债务及其利息的债权人,享有要求公司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权利;同时无锡光大不再是上述借款的债权人,不再享有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权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