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拟办理担保及信托
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5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拟办理担保及信托
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股东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创投”)的通知,德华创投拟以持有的公司部分A 股股票为标的,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76号)。根据该无异议函,德华创投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德华创投出具的《通知函》,德华创投已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之信托及担保合同》及《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且德华创投和财通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户。
截至公司收到《通知函》之日,德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06%。德华创投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8.59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78%)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分红)存放于担保及信托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
公司将根据德华创投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