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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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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9-04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蓝天碧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江蓝天碧水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为1.2亿元(壹亿贰仟万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近日,九江蓝天碧水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370120190614832601),洪城水业就该事项为九江蓝天碧水提供担保,与九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370120190614832601-0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为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9年6月3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芬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9日

注册资本:2,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介、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九江蓝天碧水为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3月31日,九江蓝天碧水总资产14,534.16万元,净资产4,612.65万元,资产负债率68.26%,净利润88.2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金额:本次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邓波女士、余新培先生、万志瑾女士和吴伟军先生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1,820万元(含本次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950万元,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87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7.11%。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