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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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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旗下部分基金
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8日对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办理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C类份额161716/E类份额003297)、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17022)、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1)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自2019年7月1日起,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C类份额161716/E类份额003297)在招商银行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2019年5月6日发布的公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17022)在招商银行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2016年3月16日发布的公告,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1)在招商银行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2019年5月22日发布的公告。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C类份额161716/E类份额003297)在其他销售渠道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2019年5月6日发布的公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17022)在其他销售渠道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2016年3月16日发布的公告,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1)在其他销售渠道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2019年5月22日发布的公告。在正常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招商基金旗下基金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协议》,自2019年6月26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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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2月2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6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25日《关于准予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92号)注册公开募集,自2017年4月28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5月18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陆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刊登了《关于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28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第一次清算已经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基金概况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6】1692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总数为200,028,814.04份。自2017年4月28日至2018年6月27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期间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开放办理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8年6月20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6月21日刊登了《关于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决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刊登了《关于开放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开放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从2018年6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2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为2019年2月20日,招商睿诚定开混合单位净值为1.0720元,份额为2,294,265.22份,资产净值为2,459,476.54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为本基金第一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由于本基金于2018年7月31日(第一次清算结束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尚未变现,故需进行二次清算。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2,525,476.60元,是存储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

(2)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130.96元,为活期银行存款利息。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由托管银行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收讫的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其他应付款为66,131.02元,是基金管理人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在第一次财产分配时垫付的应收利息款项。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最低备付金利息和结算保证金利息;

(2)股票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所持股票获得的差价收入;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所持股票及债券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交易费用系清算期间卖出所持股票及债券所支付的交易费用;

(5)其他费用系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止清算期间托管账户扣缴的银行划汇费。

(6)第一次清盘划付款为2018年9月7日划付的第一次清盘财产分配款项,其中79,868.29元由基金管理人垫付,计入其他应付款,后期由基金资产归还基金管理人。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9年2月2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459,476.5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9年2月21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4)《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2月20日

招商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