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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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2019-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6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26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9年6月27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 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6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案件

终审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在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货款8,219,905.02 元及利息(详见一审判决)。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视案件后期执行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

一、案件基本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骏亚”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龙南骏亚数字”、“原告”)因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智威”)拖欠货款等严重的违约行为,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王刚和傅祥圭(连带责任方)提起诉讼,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对上述买卖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案件基本情况及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迈智威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终11813号,具体内容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上诉人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王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12850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案件判决结果为终审裁定,后续子公司龙南骏亚数字将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视本案具体执行结果而定,目前暂无法预估,公司将对案件进行整理和跟踪,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利益,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终11813号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