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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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2019-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6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升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科技”)于近日获悉高升科技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高升科技于近日通过网银查询的方式获悉其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人民币9,707,400元。同时,高升科技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豫0526执1328号之七《执行裁定书》及《协助冻结通知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0日、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号)、《关于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29号)、《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0号)、《关于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3号)。

因公司时任董事长违规使用印章,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周守宾签订《借款合同》,向周守宾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借款利率为月息3%,借款期限6个月(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6月29日),借款资金汇至由上述借款人共同指定的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借款尚未全部归还,已累计支付600万元,目前欠付的本金及利息尚需双方结算后确定。

三、《执行裁定书》及《协助冻结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滑县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2018)豫0526民初6511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3月28日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司尚未履行。滑县人民法院遂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升科技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限额9,707,4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四、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收到上述《执行裁定书》及《协助冻结通知书》后,公司及高升科技对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存有异议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升科技作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高升科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另外,公司及子公司高升科技认为,高升科技并非周守宾案的当事人及被执行人,滑县人民法院冻结高升科技银行账户的行为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鉴于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升科技已委托律师于2019年6月24日依法向滑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滑县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停止对高升科技银行账户9,707,400元的执行措施,解除对上述资金的冻结。

五、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高升科技已委托律师于2019年6月24日依法向滑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同时,公司及高升科技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及高升科技尚未收到滑县人民法院关于对上述执行异议的审查裁定结果,因此,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结果尚无法定论。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因该事项属于违规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署共同借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积极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履行对周守宾先生负担的清偿义务以解除法院对公司账户的冻结,并要求其赔偿公司因本案而遭受的各种损失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含公司因解决该笔共同借款参与和解、执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损失。

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6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7号),并分别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28日刊登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4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5号)。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二、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共同借款事项,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接受违规担保的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

2、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011762号《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6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

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减值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袁佳宁、王宇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公司将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方袁佳宁、王宇合计持有的21,928,087股公司股份。根据公司与刘凤琴等26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公司将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方刘凤琴等26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7,293,780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1号)、《关于回购注销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减值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0号)。

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5.60万股,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8-61号);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206,000股,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8-134号)。

公司计划将上述股权激励涉及的回购股份连同本次拟回购上海莹悦原股东补偿的股份21,928,087股及华麒通信原股东补偿的股份7,293,780股一同注销。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3,183,867股,由目前的1,088,491,792股减少至1,055,307,92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088,491,792元减少为1,055,307,925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