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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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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9-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3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永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6月25日,联创永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4%。本次减持前,联创永溢持有公司股份4,0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34%;本次减持后,联创永溢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创永溢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2、联创永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联创永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联创永溢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大力徳

股票代码:00289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安家塘52号101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任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继续减持其在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4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3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00,000股,股份比例由5.0534%减至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不存在任何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6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4-63537088

3、联系人:伍旭君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