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6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9-032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胡佳佳、胡周斌、张玉虎、单喆慜、沈福俊、郑俊豪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后,公司各项条件仍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1,994.1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方案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方案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林晓东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林晓东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林晓东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任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林晓东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林晓东女士的任职条件、工作经历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林晓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林晓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简历

林晓东: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职于公司Metersbonwe品牌华东区零售管理部、Metersbonwe品牌摇滚品类部、Metersbonwe品牌男装产品开发企划部。现任Metersbonwe品牌营销企划与商品运营管理部总监。林晓东女士参与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晓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9-033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15:00至2019年7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9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讨论审议《关于提名林晓东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公司同期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 登记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 至17:00;

3、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胡周斌、姚琰 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传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9;

2、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9-034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公告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公司就《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内容修改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9-035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1,994.17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502,50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9年10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502,500,000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5、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6、以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36.16万元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8.86万元为基础,假设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8年度相应财务数据基础上按照0%、15%和30%的业绩增幅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7、假设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8、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休闲服饰的设计、开发与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主营业务优势,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信息化人才,形成了强有力的执行团队。以往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很好地锻炼了团队项目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并有效地提升了团队的专业技术水平。在后续信息技术管理系统与零售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建设中,团队能够凭借自身过硬的专业素质、丰富的经验储备积极参与到系统的构建、工作实施,进而为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一直以来,公司的信息化战略与企业的发展保持着高度的融合,信息技术的运用以及信息化战略的制定与执行均与公司的业务深度结合。经过多年信息化建设的探索,公司对服饰行业和公司经营发展中的信息化、数字化需求的认识已越为清晰,信息化推进能力不断增强。

3、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的直营店与加盟店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基于庞大的营销网络规模,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线下渠道建设管理制度与流程,在环境设计、道具设计、场地造型设计、店铺选址、货品管理、店员培训、促销活动、效益评估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2016年,公司由单一休闲风格向五大风格转型,全新升级后的品牌态度和产品内容竞争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反馈,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形成了扎实的消费者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不断完善业务流程,通过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和逐步健全的信息系统加强对门店、销售、采购、物流、人力等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业绩。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和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多元化时尚品牌、新零售、信息化的经营模式转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可能产生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声明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声明和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9-036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5月2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843号)。

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就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进行了逐条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该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19-037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其中12 个月为锁定期,即2018年7月27日至 2019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58,190,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交易均价为3.13元/股,成交金额合计182,262,851.38元。

2、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4、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9年7月26日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通知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按照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本管理办法及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