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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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晖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1人,董事苗伟、王立新、韩雪松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韩子荣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铮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此外,本次会议还向股东汇报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有: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ong Leong Bank Berhad、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勇、周泽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银行”或“本公司”)接到部分董事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本公司副董事长何维忠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时间:2019年6月27日。

(四)增持数量:本次合计增持10,000股本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028%。

(五)增持价格区间:8.92-8.93元/股。

(六)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八)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为0股,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为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028%。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