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否决的议案名称:提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提案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案13。由于提案13表决未通过,提案14及提案15议案表决结果无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5∶00至2019年6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 1,595,838,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941%。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1,498,913,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9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数96,925,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98,230,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13%。
9、公司部分董事、拟任董事、监事、拟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01%;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01%;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01%;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01%;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弃权729,290,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01%;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10,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55%;
反对730,32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45%;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0%;
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8%;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收购完成后关联交易比例的说明》,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10,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2%;
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7%;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0%;
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8%;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确认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10,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55%;
反对1,038,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弃权729,28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0%;
反对1,038,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弃权729,290,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01%;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7,05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
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9%;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0%;
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8%;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99%;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弃权729,290,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
反对96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公司章程修订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鉴于同意本议案的股数未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表决未通过。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未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无效。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未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无效。
1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
表决结果:王佐先生、林丽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玲玲、张璎珞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18年12月17日任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日,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进展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
2019年6月6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6月27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佐先生及林丽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董事会换届
2019年6月27日,公司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提案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下简称“提案14”)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下简称“提案15”)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4和提案15的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案13。由于提案13表决未通过,提案14及提案15议案表决结果无效。因此,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需延期进行。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人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榕国浩律(顾)字[2019]第C59120190300000082-1号
致: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玲玲律师、张璎珞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6月6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告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公司股东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5名,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5名。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份1,498,913,2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9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96,925,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41%。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事项进行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不存在临时提案,以及对临时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之情形。
(一)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6%;弃权729,290,9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6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5,510,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55%;反对730,326,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45%;弃权1,2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0%;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58%;弃权1,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收购完成后关联交易比例的说明》
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65,510,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2%;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7%;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0%;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58%;弃权1,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确认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865,510,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55%;反对1,038,3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弃权729,289,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6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0%;反对1,038,3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70%,无弃权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6%;弃权729,290,9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6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730,256,7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
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77,059,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8%;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192,4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0%;反对1,03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558%;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5,580,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4.2399%;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6%;弃权729,290,9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5.6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262,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3%;反对967,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系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于同意的股份数未达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未获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投票情况:
(1)选举林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2)选举吴俊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3)选举胡建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4)选举陆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1)选举林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2)选举吴俊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3)选举胡建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4)选举陆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由于本议案审议的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十三,议案十三经表决未获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无效。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投票情况:
(1)选举郑新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2)选举陈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3)选举许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4)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5)选举林金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865,420,155股。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1)选举郑新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2)选举陈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3)选举许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4)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5)选举林金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获得投票数:97,102,110股。
由于本议案审议的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十三,议案十三经表决未获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无效。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佐先生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累计获得总投票数:865,430,155股;累计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97,112,110股。
选举结果:当选。
2、选举林丽群女士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累计获得总投票数:865,420,155股;累计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97,102,110股。
选举结果:当选。
四、结论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负责人:姚仲凯 经办律师:许玲玲
张璎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