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9-03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1,490,090股,占总股本的4.7303%。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一、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5年5月7日,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发行人”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5年5月18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具了鲁国资产权字[2015]18号文件,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2015年5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4、2015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股份总额的相关议案。
5、2015年11月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股份总额的相关议案。
6、2016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7、2016年5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2016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306,479股新股。
2016年6月24日,公司向最终配售对象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一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丛强滋、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对象的证券账户非公开发行的31,490,090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存管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6月30日。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一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丛强滋、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一致对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自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29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490,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0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名,证券账户共6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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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之日,丛强滋先生持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中的4,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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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认为:
1、新北洋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新北洋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3、新北洋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新北洋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