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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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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7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17日、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恬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6%)。

截至本公告日,王恬女士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恬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402,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0458%。

二、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截止本公告日王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0917%。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注: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批,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包含回购注销王恬女士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6,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王恬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所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承诺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王恬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