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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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9-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6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之日起60 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工作。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近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公司的相关监管要求,在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补充协议。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补充协议及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风险提示

2019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及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临 2019-014号)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6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终止特许经营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终止特许经营权的公告》(临2019-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9-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6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终止特许经营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宁市水务局拟终止与青海污水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 西宁市水务局将向公司支付欠费及补偿金合计人民币7,677万元(不含250万元运营保证金),公司预计实现收益约4,400万元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后续事宜。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污水”)于近期收到西宁市水务局出具的《关于终止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的通知》,西宁市政府依据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拟于2019 年6月30日终止与青海污水签署的《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后欠费及补偿金合计人民币7,677万元(不含250万元运营保证金)。

西宁市水务局与青海污水于2005年7月22日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特许期自协议生效日期开始起二十五年(含建设期),自2005年7月22日至2030年7月21日。西宁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4.25万吨/日,2007年8月16日开始调试运行,2008年1月16日通过由西宁市发改委和西宁市水务局的竣工验收,2008年8月5日通过青海省环境保护局的环保验收,2008年8月正式进入商业运行。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终止特许经营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后续事宜。

青海污水为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青海污水的资产总额为41,941,226.31元,负债总额为15,128,441.20元,净资产为26,812,785.11元,2018年度西宁污水实现营业收入10,065,850.18元,净利润561,515.85元。

本次特许经营权终止,西宁市水务局将向公司支付欠费及补偿金合计人民币7,677万元(不含250万元运营保证金),公司预计实现收益约4,400万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6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对象: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5,8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无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污水”)向马鞍山农商银行申请5,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800万元。因公司尚未与上述银行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污水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对外担保安排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有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内

法定代表人:丁宏伟

注册资本:5,265.521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改造并经营、维护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环境保护工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马鞍山污水的资产总额为7,186.36万元,负债总额为434.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34.56万元,资产净额为6,751.79万元,营业收入为1,492.66万元,净利润为125.45万元。

截至2019年5月31日,马鞍山污水的资产总额为7,162.34万元,负债总额为365.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65.43万元,资产净额为6,796.91万元,营业收入为647.32万元,净利润为45.11万元。

马鞍山污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有)

公司尚未与有关银行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马鞍山污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马鞍山污水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贷款将用于马鞍山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战略转型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就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污水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1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5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