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6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9年6月27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35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景松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9人,所持股份 287,577,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5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所持股份287,527,2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510%;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所持股份5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郭景松先生、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贺平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693,019股。该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834,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79%;反对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2、律师姓名:顾明珠、唐江华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201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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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