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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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56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

“15康美债”债券评级:A 主体评级:A 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18康美01”和“18康美04”债券评级:A 主体评级:A 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估”)对本公司 2015年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康美债”)以及2018年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8康美01”和“18康美04”)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评估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中诚信评估维持康美药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康美药业债项信用等级为A,并继续将康美药业主体及上述债券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公告编号:2019-05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代行)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优先股股息的派发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所有特殊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律师:周姗姗、柳启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康美药业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58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80199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 、2019年1月29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6、临2019-005、临2019-014、临2019-014、临2019-031、临2019-044)。

截止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59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80199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编号:临2019-026)及《康美药业2018年年度报告》等公告。

3、2019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编号:临2019-032)。

4、2019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了《中诚信证评关于关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报发生重大变化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告》。

5、2019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19-033)。

6、2019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2019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19-035)。

8、2019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司立案调查进展。

9、2019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9-038)。

10、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评级机构下调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公司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编号:临2019-040)、《康美药业关于公司债券交易机制调整的公告》(编号:临2019-04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1、2019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部分回复公告》(编号:临2019-042)、《康美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编号:临2019-043)和《康美药业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19-046)。

12、2019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编号:临2019-047)。

13、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19-048)。

14、2019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和《康美药业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15、2019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编号:临2019-052)。

16、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019-054)。

17、2019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说明公告》(编号:2019-055)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将风险提示如下:

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涉及公司存款、收入及资金往来等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存在会计差错调整的情况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编号:临2019-026)。被立案调查后,公司对此进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2018年之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通过公司自查后,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

3、公司债券评级下调

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评级机构下调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公司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编号:临2019-040)、《康美药业关于公司债券交易机制调整的公告》(编号:临2019-041)。公司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将“15康美债”、“18康美01”和“18康美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并将公司主体及上述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